第一~第三部分考核知识点B 证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2004 年 1 月 7 日】国务院第 34 次常务会议通过。 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非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3.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4.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 年】 。 5.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上传时间:20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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