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处置程序 初期火灾扑救无效, 火势无法控制并进一步蔓延时, 在场主管应该即时向当值最高行政领导报告。 当值最高行政领导接到报告后: 1、 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接管现场指挥, 成立由消防专管员、 营运部主管、 工程部主管、 安保部主管参加的消防临时指挥中心, 组织扑救工作, 同时查看和分析火势, 决定是否向消防局报警求救; 2、 安保部主管通知消防监控中心断开相关电源, 开启自动灭火系统、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 保证消防供水; 3、 消防队员应将消火栓箱打开, 拉出消防水带, 接上带卡, 拿稳水枪喷头后, 方可打开阀门, 射水灭火; 同时击碎红色玻璃罩, 远程启动...
上传时间:201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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